代申請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
在香港提供貨幣兌換服務或匯款服務的個人,合夥企業或公司(法團) 作為金錢服務經營者,必須獲得香港海關(C&ED)發出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。
我們的團隊協助客戶草擬申請表和相關附件,安排簽名,並將表格連同申請費用提交給海關。 如合適,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將由香港海關頒發,有效期為24個月。
我們提供協助客戶申請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,持牌人牌照續期及協助持牌合夥企業/ 公司(法團) 在作出更改架構前預先得到海關關長(CCE)的批准,包括但並不限於以下公司架構的更改:-
(a) 業務/法團名稱的改變
(b) 金錢服務業務的性質的改變
(c) 主要(通訊)地址的改變
(d) 聯絡資料的改變
(e) 營業處所資料的改變
(f) 營業處所的電話或傳真號碼的改變
(g) 在營業處所經營的其他業務的資料的改變
(h) 住宅營業處所的佔用人的改變
(i) 獨資經營者/合夥人/董事/最終擁有人的詳情的改變
(j) 合夥人/董事/最終擁有人的改變
(k) 獨資經營者/合夥人/董事/最終擁有人的「適當人選」身分的改變
(l) 用以經營金錢服務業務的銀行帳戶的改變
(m) 本地管理辦事處的改變
(n) 本地儲存帳目及紀錄地點的改變
(o) 合規主任或洗錢報告主任的改變
(p) 業務計劃及打擊洗錢政策的改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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